启东市第二医疗集团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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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物品第三方物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询价公告(含附件需下载)

启东市第二医疗集团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相关规定,就启东市第二医疗集团管理办公室医用物品第三方物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详细内容见下表:
《采购需求一览表》

编号 服务名称 服务
期限
控制价
单价
合价
1 启东市第二医疗集团管理办公室医用物品第三方物流配送服务 1年 7.0万元 7.0万元
服务概况:启东市第二医疗集团因发展需要,要求具有合格资质的第三方进行“集团医用物品第三方物流配送”工作。集团物流配送需一辆专用车辆作为运输工具并配置专业驾驶员一名。具体服务要求见服务要求。
 
说明:
一、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万元人民币,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二、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报名单位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外,还须具备如下条件:
    1.在国内工商管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包含本服务内容的有效营业执照;
    3.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相关证件;
    4.具有密闭箱式车辆符合院感洁污分区等要求;
    5.本项目不接受未经车辆审验者报名。
三、报价注意事项:
1.供应商应按照本询价公告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对本询价公告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按照不响应处理。
1.1报价应包含服务的人工、机械、工具、保险、管理费、利润、税金等所有与本项目相关的费用。
2.报价文件构成
按照采购需求一览表中的要求依次提供,且必须包含:
(1)报价承诺书(按照附件一格式填写);
(2)报价供应商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4)《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拟派驻本服务项目车辆行驶证、禁区通行证的复印件,交管部门出具的车辆验审合格报告。
(5)具有密闭箱式车辆符合院感洁污分区等要求的相关材料;
(6)必须提供相关类似业绩的合同复印件;
(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按照提供的样表附件二);
(8)必须按提供的样表附件三格式填写报价,所有涉及报价的页面均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或签字),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注: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报价文件中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副本可为复印件),否则以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处理。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报价人名称,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3.报价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
(1)报价文件请于2022年1月210900分前密封送启东市第二医疗集团管理办公室会议室进行登记(只接受直接送达),逾时则不予受理,并在2022年1月210930开标,开标地点:启东市第二医疗集团管理办公室会议室
(2)到投标截止时间止,如收到的投标文件或经评审后有效的投标文件少于三个的(不含三个),项目废标,将依法重新组织采购。
4.报价保证金
(1)供应商在提交报价文件的同时,必须提交报价保证金(不要密封在报价文件密封袋内)。
(2)报价保证金提交时间、地点:规定的投标时间内以现金形式提交(其他形式概不接收)交至工作人员处(请将保证金单独密封存在信封内,并标明投标供应商名称)。不同时递交本项目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报价资格。
(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200元 
(4)报价供应商在投标时提供虚假资料的,经查证核实后报价人所交的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5)报价供应商用虚假资料获得成交资格,经查实取消成交资格,其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6)报价供应商在报价截止时间后,要求撤销报价文件的,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7)报价供应商如有串标、围标行为的,经查证核实后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成交候选人或成交供应商如有串标、围标行为的,经查实后取消其成交资格,同时保证金不予退还。
(8)未成交的报价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将当场退还。
(9)被确定为成交的候选人,如成交无异议,报价保证金在递交履约保证金后无息退还。
5.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对询价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请在递交报价文件3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采购单位。
有关技术及需求问题,请与采购单位联系。
采购单位:启东市第二医疗集团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韩老师        联系电话:0513—83218685
联系地址:启东市汇龙镇紫薇中路458号
四、商务部分要求:
1.服务要求:要求报价单位车辆行驶路线:中医院—南阳一五院一二院一合作一六院。每周一、三、五一次负责至五个成员单位的消毒物品、临检标本、病理标本、各类辅检报告等下收下送、车辆及医用箱的终末消毒工作。报价单位提供的服务必须按约定的时间、固定的路线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收发相关物品。有临时加班由采购人指派。报价单位下收下送与医疗单位共同对交接物品的种类、数量进行核准清点,准确无误后在交接单上签字。
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后一年(合同一年一签)。若成交供应商服务质量良好,且价格不变的前提下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合同最多续签二个年度。
3.服务地点:服从采购人安排。
4.履约保证金:被确定成交的供应商,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成交金额的10%,待履约期限结束且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由采购单位返还(履约期间不计息)。(履约保证金由中标单位账号汇至采购方指定账户)
五、合同的签订及注意事项:
1.成交结果将在采购单位网站上予以公布,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成交结果没有异议的,将确定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须在公示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2.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报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将其记入不良信誉,暂停其在本单位的采购资格。
3.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将其记入不良信誉,暂停其在本单位的采购资格。
六、成交原则:符合采购需求且总报价最低者成交。如遇同等质量、服务前提下最低总报价相同则采用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七、付款方式:成交供应商凭采购合同、验收单(经验收合格)及正式发票按规定进行资金结算。待合同期满且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
 
 
启东市第二医疗集团管理办公室
2022年1月17日

附件下载:
启东市第二医疗集团管理办公室医用物品第三方物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询价公告及附件
88aac81f4ccb5d05a4a534f7097f26a5.doc (64.02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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